「銀杏館」被結業鬧羅生門 饒宗頤文化館喊「無辜」
發布時間: 2016/06/29 13:50
最後更新: 2016/06/29 13:50
「銀杏館」不獲饒宗頤文化館續約一事鬧「羅生門」。文化館究竟有否口頭承諾分3次與銀杏館簽約10年?雙方各執一詞,銀杏館批文化館「用完即棄」,文化館則大喊「無辜」。
銀杏館行政總裁麥敏媚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,「中華文化促進中心」曾口頭承諾會讓銀杏館經營10年,惟2013年簽約時發現合約年期是3年,對方解釋由於中心與政府亦是每3年續約,只是「循例文件上的手續」。
直至今年,中心再與銀杏館商討續約事宜,對方著銀杏館「按一貫循例做法,要入標書」,但最終卻得到不獲續約的答覆。麥敏媚指,中心解釋取而代之的餐飲大集團亦會聘用長者及少數族裔,但她批評,「既然要請長者,點解要我地走?」。
被問到會否有後續行動,麥敏媚說:
我們認清這個機構,亦已經身心力竭,本身想與有心人合作,既然這班朋友讓我們看到真面目,並非支持社會企業,合作關係亦不值得保留。
她說,希望有心業主,可以提供地方讓銀杏館重新營運,以及為長者員工提供就業平台。
不過文化館副總經理高凱盈今早接受《經濟日報》訪問大喊「無辜」,她直言:
我們與政府簽的合約都無10年那麼長,我們的高層都不會誇下海口。合約中亦沒有寫明Renewable、Extendable的續約字眼。
她表示,文化館與政府的合約今年底完結,會計劃續約3年。她又稱詢問過當年與銀杏館簽約的兩名理事,他們均稱沒有許下任何口頭承諾。她說:
當年負責簽約的銀杏館代表人名叫『Roger』的男士,據知現已離開銀杏館。
高凱盈說,餐飲收入只佔整體收入5%,主要只要靠外界捐款支持,強調:「不存在所謂靠大財團賺錢的事」,又言:「至於一些我們之間利害關係的事,就不方便多說」。
有消息指,文化館曾叫銀杏館讓出中餐廚房予Club One(會所一號)做,高凱盈承認確真有此事。她透露當時銀杏館反對,口頭承諾可與文化館再進一步合作,「文化館當時是想多搞活動,帶動人流」,惟銀杏館反口,最終雙方未有簽署已草擬的合約。
她又指出,文化館已表明新經營者「饕餮」集團,會優先聘用銀杏館的長者,惟銀杏館不領情,她質疑:
銀杏館不是為長者著想,它只想留住這裡的生意。